台灣爆發活屍病毒後,國軍組織起獨裁政府治理台灣,人民稱之為軍政府,高層位於花蓮新城鄉的軍事基地內。
在軍隊努力之下,成功淨空收復了花蓮部分國土,築起高牆抵禦活屍,幾乎所有倖存台灣人民都被安置在其中。
重新施行戒嚴令,統治新城圍牆內的國民,罪犯或違逆、得罪高層者,輕則進入勞改營,重則被處死或流放到圍牆外自生自滅。
軍政府內部並沒有設立國營科學研發部門,也無心鼓勵人民研發疫苗(但仍有少數人私下偷偷研究)。
在軍政府統治下,人民必須遵守宵禁,平民晚間10點到晨間5點禁止待在屋外,違者受扣留拘禁直到宵禁時間結束、搜身盤查、責打處分。
禁止人民私自集會結社,若需進行團體活動,需遞交申請,審查通過方可。
18歲以下需參加義務教育(國中小學)。
13歲~18歲需另外參加軍事訓練。
18歲~45歲,不分男女皆需參加義務役從軍兩年。
自願從軍沒有年齡限制。
人民的工作由政府配給(但參加者創作時可自由描寫設定),類型如下:
元方
軍政府總統
舉止斯文親切、相貌平凡的中年男性,難以想像這竟是那位冷血無情、城府極深的獨裁總統。
清潔打掃工、倉儲整理員、跑腿與聯絡員、打雜工、農林漁牧業人員、各類型製造業等等。
老師、電腦工程師、事務調解員、法務人員、廣播主播、報社、郵務員等等。
醫生、護士、醫務相關人員、心理輔導員、檢疫人員等等。
需受訓加入軍隊(住在軍營區的宿舍大樓內)
外勤兵:工作為清除圍牆周邊活屍、探索外部資源、護送電廠人員或水廠人員出入城牆。
內勤兵:工作為站哨、區域巡邏、逮捕與管理犯人、護送要人、設施維護等等。
為了額外添增所需,或是與上層人員套交情,鋌而走險溜出城牆外探索各種特殊物資回來交易買賣。
仍有一群人進行高風險非法工作,例如:
走私:
國軍:
醫療業:
公營業:
服務業:
▼流通貨幣:
軍政府印製發行,新城圍牆內國民交易使用的紙鈔。
此幣值為1(軍政府發行貨幣):10(原新台幣),紙幣最大面額為100元
1元大小為8cmX5.5cm,10元大小為8.5cmX6cm,100元大小為10cmX7cm